影片(之前貼錯區了,現在這邊有影片可以看)
在靠近北市美術館那邊,大概是襄陽路要轉懷寧街口,我走右邊車道,因為在市區所以速度很慢,然後我一邊在想接下來要怎麼走.
結果一台機車在左側旁邊的[直行]車道,打燈硬切到我前面(不確定是不是超車,還是一直開在那條直行道上面),強行右轉,好險速度慢,不然差一點就撞上了.
感覺上好像他有打燈,所以就一副無所謂的樣子
想問一下:
1.如果這時候當真撞上了,兩邊可能負擔的比例大概是多少?
2.機車如果是和我同車道,他同車道超車,然後像今天這樣的情況,可是卻發生擦撞的話,我還是有肇事責任嗎?
3.我可以檢舉他嗎?在副駕駛的老爸說這樣很正常,但我當下真的有點嚇到...OMG
2013/06/15 新增回應:
1.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用情緒化的字眼去辱罵機車騎士,或是這樓裡面的任何一個人,有些網友的回應也太過份了!即使今天你不認同我,或是我的開車方法真的有錯。那闡明事實也就罷了,人身攻擊是怎麼樣?
2.這裡有些人很奇怪,我從頭到尾也只有這段路是放慢速度到影片中的程度,也可以腦補說我全程都這樣開。然後一下子要龜車的人滾去外線道,一下又說在外線道龜車阻礙機車行進,那你到底要別人怎麼開?而且就因為我看標示,然後把速度放慢,我沒違規但擋路,所以今天這一切都合理了?
3.我很謝謝那些給我開車建議的人,這些經驗是我很需要的,幫助我很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