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特派員洪肇君/上海報導】
上海神旺大酒店多年前出租副樓,8月初合約到期收回,租賃方拒不交還,還指派一百多人到酒店大堂喧鬧、當眾小便,當地徐匯公安分局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,一再要求神旺酒店與對方「協調」。
副樓租約滿 神旺欲收回
神旺上海大酒店昨(13)日下午召開記者,由法律顧問陳瓊提出各項文件說明指出,上海神旺於2007年8月1日,與華鼎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(張如海先生)簽訂合約,將上海神旺大酒店的副樓(建築面積1,258.57平方公尺,附KTV經營許可證照)出租經營「藝流會所」KTV,合約8年。
但在2008年11月24日,雙方合意廢除前述舊約,重新議定租約,租期自2008年11月25日起算,到2013年8月6日為止。前3年租金為每年135萬8,184元人民幣,後2年為每年158萬4,552元人民幣。經雙方簽名同意,並具法律效力。
2012年6月,租賃方張如海將其部分股權售予曹六平,並開始重新裝修「藝流會所」。上海神旺即於當月發存證信函予張如海,要求勿重新裝修。
經協調,雙方於2012年7月份簽訂補充協議,敘明上海神旺將於2013年8月6日合約到期時,收回建築物,不再續約,並告知張如海,若執意重新裝修,所有損失由其自行負責。此文件亦經張如海簽字確認。
承租人要求續約未果
2013年2月26日,上海神旺再發存證信函通知,明確表示不可能再續約;2013年3月26日、5月16日、6月21日,上海神旺三度發函,重申前意;曹六平則於7月份,以「藝流會所」新任股東權益人身份發函,要求再續約。
上海神旺於7月7日發函,曹六平並非租約書之當事人,上海神旺已告知合約當事人(指張如海)不再續約。7月25日明確通知張如海,8月6日合約到期,即依法依約收回建物。
2013年8月7日中午12時,上海神旺認為,「藝流會所」建物產權已明確回歸上海神旺所有,為防宵小侵入、發生意外事件、影響公共安全,於是對副樓停止供水供電。
神旺大酒店遭圍堵
當天中午12時零5分左右,陸續有不明社會人士到上海神旺大酒店大堂集結,占據大堂、挪動桌椅、圍住前檯,還以3到4輛轎車,將酒店大門口堵死,意欲影響本公司營運。上海神旺立即報警處理,連續報警十餘次。
上海警方包庇
負責管轄上海神旺大酒店的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公安分局田林派出所,警員到場後,並未依法處理不明人士占據公共營業場所,反「勸說」酒店方面與張如海再協調。經錄影存證,最多時有130餘人占據上海神旺大堂,致上海神旺大酒店的餐廳無法營業,損失不貲。
8月8日、8月9日兩天,疑似「藝流會所」的工作人員、張如海之父等多名年邁老者,開始占據上海神旺大酒店大堂,警方再度前來,田林派出所警方並未制止。
由於上海市天氣炎熱,上海神旺擔心意外,先派人幫忙打傘照顧老人家,並報請120指揮中心指派救護車將老人家送醫。過程中,疑似「藝流會所」相關人員與酒店保安人員發生拉扯,而警方則只阻止上海神旺飯店職工,並未阻止對方行為。
陳瓊昨天下午代表上海神旺發表聲明,上海神旺大酒店已依法向上海市公安局、公安局徐匯公安公局、田林派出所、田林街道辦事處、上海市台辦等單位提出申訴。
8月10日、11日,上海神旺大酒店在相關單位要求下,指派專人與張如海溝通,其竟提出補償700萬元人民幣的不合理要求,上海神旺當場予以嚴拒,並表示已報案、向法院提起訴訟,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會公平處理。
神旺欲拆除副樓遇阻
8月13日中午,上海神旺大酒店為維護公共安全,準備拆除副樓建物(已獲上海市徐匯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同意在案),委請工人開始設置柵欄、劃定界線。張如海所屬職工(一直在會所內守候)多人,以拉扯、阻擋等方式,強力阻止上海神旺大酒店施工團隊。警方於不久後抵達,卻仍採袖手旁觀態度,不肯保護合法投資者的法定權益。
神旺提民事訴訟
陳瓊強調,此案為承包經營合約糾紛,上海神旺委託律師,已依法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庭提出「維護物權之訴」,並向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公安分局再次報案。
陳瓊表示,全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,上海神旺即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等法令,靜待司法處理,相信司法會秉公處置。
上海神旺大酒店表示,會一如既往,遵紀守法。也呼籲張如海、曹六平先生,遵守法令,勿以暴力干擾上海神旺大酒店合法權益,神旺大酒店將對所有違法行為追究到底。